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7月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151號令修正公布第449條;增訂第五章第十三節節名及第356條之1至第356條之14條文,第五章第十三節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04年9月3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1040047867號令發布第五章第十三節條文,定自104年9月4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第166條 (無記名股票)
  1. 公司得以章程規定發行無記名股票;但其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
  2. 公司得因股東之請求,發給無記名股票或將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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