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7月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151號令修正公布第449條;增訂第五章第十三節節名及第356條之1至第356條之14條文,第五章第十三節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04年9月3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1040047867號令發布第五章第十三節條文,定自104年9月4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第104條 (股單)
  1. 公司設立登記後,應發給股單,載明左列各款事項:
    1. 一、公司名稱。
    2. 二、設立登記之年、月、日。
    3. 三、股東姓名或名稱及其出資額。
    4. 四、發給股單之年、月、日。
  2. 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二項、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項但書、第一百六十五條之規定,於前項股單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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