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0年12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94961號令修正公布第198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255條 (受託人之查核與監督)
  1. 董事會在實行前條請求前,應將全體記名債券應募人之姓名、住所或居所,暨其所認金額,及已發行之無記名債券張數、號碼暨金額,開列清冊,連同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所定之文件,送交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
  2. 前項受託人,為應募人之利益,有查核及監督公司履行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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