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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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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0年12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94961號令修正公布第198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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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條
(少數股東請求求對董事訴訟)
繼續一年以上,持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請求監察人為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
監察人自有前項之請求日起,三十日內不提起訴訟時,前項之股東,得為公司提起訴訟;股東提起訴訟時,法院因被告之申請,得命起訴之股東,提供相當之擔保;如因敗訴,致公司受有損害,起訴之股東,對於公司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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