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2月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30380406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33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所有條文

  1. 查核報告除應記載審計準則規定之事項外,並應載明下列事項:
    1. 一、查核工作及財務報表編製所依據之法令名稱。
    2. 二、會計師事務所名稱、所在地及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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