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2月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30380406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33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所有條文

  1. 會計師查核時,針對財務報表中認列或揭露之會計估計(包括公允價值會計估計)是否合理及適當等事項,應依審計準則540號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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