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2月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30380406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33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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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會計師首次受託查核財務報表,有關期初餘額之查核,應依審計準則510號規定,執行必要查核程序並出具適當之查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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