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會計師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核准準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2月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30380406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至第6條條文及第3條附表一

所有條文

  1. 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業務之會計師,其所屬之聯合或法人會計師事務所,應參加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全國聯合會)定期舉辦之同業評鑑。
  2. 前項同業評鑑辦法,由全國聯合會擬訂報請本會核定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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