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建立期貨商資通安全檢查機制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月2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月24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輔字第1130000223號函修正發布第1點、第7點至第10點、第12點及第2點附表,自公布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20366363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11
  1. 符合性
    1. (1)應定期(每年至少一次)辦理資訊安全稽核作業(內部辦理或委託外部專業機構),並應留存稽核紀錄。
    2. (2)公司是否針對前開之資訊安全稽核報告辦理追蹤改善情形(包括稽核摘要、稽核範圍、缺失說明及改進建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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