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月2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月2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30380001號令修正發布第15條、第16條、第30條、第41條條文,除第15條第3項序文、第4項自113會計年度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外國期貨商之權益變動表應列明營運資金及累積盈虧之期初餘額、本期增減原因及金額、期末餘額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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