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興櫃公司財務業務管理處理程序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月1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130050288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7條、第8條條文,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3年1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203638541號函)

所有條文

  1. 本中心為期於平時即對興櫃公司各種可能發生營運危機之情況預作適當處理,提高興櫃公司財務資訊公開之品質,並即時揭露相關資訊降低影響層面,暨於特殊事故發生時亦能機動有效管理,以減少對投資大眾權益之影響,依據本中心與興櫃公司簽訂之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契約第二條及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以下簡稱「興櫃審查準則」)第三十二條規定訂定本處理程序。
  2. 本處理程序不適用於金融業之興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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