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月1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130050288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6點、第7點及第7點附件一、附件四、附件五、附件七,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3年1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203638541號函)

所有條文

  1. 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櫃案件應於審閱公開說明書稿本確已依本中心要求事項補正後,方得同意其有價證券上櫃申請案,並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將櫃檯買賣契約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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