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月1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130050288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6點、第7點及第7點附件一、附件四、附件五、附件七,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3年1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203638541號函)

所有條文

  1. 初次申請股票上櫃案件經審議委員會決議退件或不同意上櫃,或申請公司未於本中心函訂或本作業程序規定期間內辦理或補正相關事項者,經簽報核可後,函知申請公司並退還其上櫃申請文件。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