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月1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130050288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6點、第7點及第7點附件一、附件四、附件五、附件七,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3年1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203638541號函)

所有條文

  1. 承辦人員於審查申請公司合於審查準則第十五條第六項之上櫃條件,並檢視其所送各項書件齊全,及其承諾提出承銷股數符合規定成數後,即檢具該公司申請書暨相關書件,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據以辦理上櫃事宜,並提報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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