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上市證券標購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月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月9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1120024796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2年12月2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20363913號函同意照辦)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辦理標購上市證券向申請標購之證券經紀商按每次標購成交總金額千分之0.五計收,本公司不再計入該證券經紀商當月份買賣成交總金額收取其經手費。向競賣成交之證券商,按一般費率及方式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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