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8年7月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8年7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80320531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第11條、第14條、第16條、第17條、第19條、第25條、第37條、第53條;增訂第11條之1至第11條之3條文 |
所有條文
-
受益憑證應為記名式。
-
受益憑證應以無實體發行,並以登錄及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之。
-
處理受益憑證事務之相關規範,由同業公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
受益憑證登錄及帳簿劃撥之作業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