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數投資證券買賣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12月29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9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20078281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8條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2年12月2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203641601號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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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數投資證券之參考價格計算方式,準用本中心業務規則及其他章則有關上櫃股票之規定。但指數投資證券於櫃檯買賣開始日之參考價格為其上櫃前一營業日發行人提供可算得最近一營業日之最新指標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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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數投資證券之買賣,依其發行計畫規定分配收益,而於停止變更持有人名簿記載日之後辦理給付結算者,應為除息交易。其除息交易開始日之參考價格計算方式,準用本中心業務規則及其他章則有關上櫃股票之規定。指數投資證券之開始交易基準價為其參考價格依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後之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