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有價證券及款項借貸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12月29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9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20025894號函修正發布第1條條文,並自113年1月4日生效(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3591141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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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商及證券金融事業於辦理應付當日沖銷券差證券借貸帳簿劃撥作業後,得操作「匯撥轉帳交易明細查詢」交易(交易代號 167,查詢類別1及2),列印「匯撥轉帳交易明細資料查詢單」,核對當日或前一營業日應付當日沖銷券差專戶之有價證券轉帳明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