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當日沖銷交易、錯帳、更正帳號、遲延交割及違約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12月29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9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20025894號函修正發布第1條條文,並自113年1月4日生效(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3591141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
證券商向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完成當日沖銷交易之申報或取消申報後操作「有價證券當日沖銷資料查詢」交易(交易代號K97/K97F),核對帳務資料,若有不符,應查明原因即時更正。
-
證券商於每日營業終了時,應彙整申報錯帳、更正帳號、違約之相關文件,操作「錯帳帳務調整資料查詢」交易(交易代號615)、「更正帳號帳務調整資料查詢」交易(交易代號616)、「處理帳務調整資料查詢」交易(交易代號617)、「違約帳務調整資料查詢」交易(交易代號627),核對帳務資料,若有不符,應查明原因即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