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12月2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8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1120024448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4條條文,自113年1月1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20364353號函同意照辦)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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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價、競價交易借貸交易人有第三十九條第一項各款之情事之一,本公司得暫停其參與有價證券借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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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價、競價交易借貸交易人有第四十條違約情事者,本公司並即終止其參與有價證券借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