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12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8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1120024448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4條條文,自113年1月1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20364353號函同意照辦)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應經由電腦連線或網際網路方式,提供下列資訊供查詢:
    1. 一、定價交易
      1. (一)固定費率。
      2. (二)成交資訊:揭示各有價證券之成交總數量。
      3. (三)出借資訊:揭示各有價證券之出借未成交總數量。
      4. (四)借券資訊:揭示各有價證券之借券未成交總數量。
    2. 二、競價交易
      1. (一)成交資訊:於每筆撮合成交時,揭示成交有價證券、成交數量、成交費率,及該有價證券之成交總數量。
      2. (二)出借資訊:揭示各有價證券最佳五檔之出借數量、出借費率,及該有價證券之出借總數量。
      3. (三)借券資訊:揭示各有價證券最佳五檔之借券數量、借券費率,及該有價證券之借券總數量。
    3. 三、議借交易:借券餘額表。
  2. 本公司並於每日發布借券餘額表,議借交易之借券餘額表得與定價交易、競價交易之借券餘額合併計算之。
  3. 本公司得視市場狀況調整資訊內容。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