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因應證券市場暫停交易之處理措施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12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120202549號函修正發布第5條條文,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20364521號函辦理)(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130200058號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13年1月22日)

所有條文

  1. 為因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交所)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買中心)依其交易系統與交易傳輸系統發生故障或中斷之處理措施(以下簡稱系統故障或中斷處理措施)宣布暫停交易,或依其對有價證券上市或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以下簡稱重大訊息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公告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暫停交易,特訂定本處理措施,俾維護期貨市場交易秩序。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