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12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120202549號函修正發布增訂第43條之1條文,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20364521號函辦理)(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130200058號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13年1月22日)

所有條文

  1. 結算會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一、遵守本規則、結算交割契約、其他章則及公告之規定,修正時亦同。
    2. 二、對本公司負有履行結算交割義務及其有關責任。
    3. 三、依本公司規定期限繳納結算交割手續費、交割結算基金及其他費用。
    4. 四、確實保存其自有及客戶所有部位之每日結算交割紀錄,並按本公司規定編製財務報告或其他報表。
    5. 五、持續符合本公司規定之結算會員資格條件。
    6. 六、對所受託之事項,應予保密,除依法令或本公司依法所為之查詢外,不得對外洩露。
    7. 七、其他經本公司規定應遵守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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