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12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120202549號函修正發布增訂第43條之1條文,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20364521號函辦理)(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130200058號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13年1月22日)

所有條文

  1. 結算會員向其委託期貨商收取之保證金,得以現金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有價證券為之。
  2. 前項有價證券占應繳保證金總額之比例、有價證券抵繳之折扣比率,應依主管機關及本公司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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