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12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120202549號函修正發布增訂第43條之1條文,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20364521號函辦理)(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130200058號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13年1月22日)

所有條文

  1. 期貨交易契約之買賣申報分為單一契約之單式買賣申報以及要求同時成交不同契約之組合式買賣申報。
  2. 組合式買賣申報限於該契約交易時間內進行,除另有規定外,其價格申報依各契約價格之差或和為之。
  3. 組合式買賣申報之種類,由本公司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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