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12月1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20076538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6條附件二之二,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148214號函) |
所有條文
- 證券商參加本系統違約者,其應屆給付結算之款項不足時,本中心得就其相對買進之債券為以下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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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處分該證券商相對買進之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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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先洽其他證券商承作附條件買賣,再依前款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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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先洽其他金融機構商借款項,再依第一款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