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12月1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20076538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6條附件二之二,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148214號函) |
所有條文
- 國際債券發行人應不定期申報下列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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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行人依其所屬國及股票交易地法令規定,應即時申報之重大訊息;外國金融機構分支機構或他公司之從屬公司並包含其總機構或他公司所屬國及股票交易地法令規定,應即時申報之重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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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債券之發行、期滿、買回、或有依規定核給股份之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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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行人或債券信用評等有所變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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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流動量提供者之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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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對債券之價格或價值有重大影響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