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永續發展債券作業要點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12月1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20076538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條、第7條、第8條條文及第5條附表一、附表五,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148214號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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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依本作業要點規定檢送之相關申請書件或申報資訊,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本中心得撤銷或廢止其永續發展債券資格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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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違反本作業要點之規定或其他本中心認為有必要之情事者,本中心得通知發行人限期補正或改善,逾期未補正或改善者,本中心得廢止其永續發展債券資格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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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發展專項資金債券之發行人因資金用途變更,致有不符合第八條規定之情事者,應向本中心申請廢止其永續發展債券資格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