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永續發展債券作業要點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12月1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20076538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條、第7條、第8條條文及第5條附表一、附表五,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148214號函) |
所有條文
-
本作業要點所稱綠色投資計畫係指投資於下列事項,並具實質改善環境之效益者:
-
一、再生能源及能源科技發展。
-
二、能源使用效率提昇及能源節約。
-
三、溫室氣體減量。
-
四、廢棄物回收處理或再利用。
-
五、農林資源保育。
-
六、生物多樣性保育。
-
七、污染防治與控制。
-
八、水資源節約、潔淨或回收循環再利用。
-
九、其他氣候變遷調適或經本中心認可者。
-
-
前項綠色投資計畫不得為化石燃料發電項目。但符合國際金融市場慣例之綠色債券標準所訂之技術篩選條件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