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永續發展債券作業要點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12月1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20076538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條、第7條、第8條條文及第5條附表一、附表五,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148214號函)

所有條文

  1. 發行人申請可持續發展連結債券資格認可,應訂定計畫書,其內容應記載下列事項:
    1. 一、發行人之整體永續發展策略概要資訊。
    2. 二、可持續發展關鍵績效指標之選定。
    3. 三、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之訂定。
    4. 四、債券本息支付條件之設計。
    5. 五、發行後報告之相關事項。
    6. 六、驗證之相關事項。
  2. 前項計畫書應經評估機構出具符合本作業要點或國際金融市場慣例之評估報告。但發行人為國內政府機關或國營事業,得由其指定之國內政府組織出具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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