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興櫃股票買賣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11月2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101954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4條附件,自113年起施行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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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證券商應使用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進行興櫃股票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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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推薦證券商之報價限當市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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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證券商之買賣申報,應將證券商代號、股票名稱、價格、數量、買賣別等資料,依規定格式輸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經系統接受後,即透過傳輸系統依序回報之。其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