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興櫃股票買賣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101954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4條附件,自113年起施行

所有條文

  1. 本辦法所稱興櫃股票,係指發行人依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以下簡稱興櫃股票審查準則)規定申請登錄櫃檯買賣之普通股票。
  2. 本辦法所稱推薦證券商,係指符合興櫃股票審查準則規定之資格要件,並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規定推薦發行人股票登錄為櫃檯買賣或於興櫃股票開始櫃檯買賣後始加入推薦,且依本辦法規定對其推薦之興櫃股票負報價及應買應賣等義務之證券商。
  3. 本辦法所稱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係指本中心所建置供推薦證券商、證券自營商及證券經紀商在其營業處所透過電腦連線申報買賣資料,並提供推薦證券商進行議價點選成交之電腦議價交易系統。
  4. 前項所稱提供推薦證券商進行議價點選成交,係包括到價之委託申報由電腦輔助自動點選成交及未到價之委託申報由推薦證券商自行點選成交。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