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興櫃股票買賣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101954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4條附件,自113年起施行

所有條文

  1. 參與興櫃股票買賣之證券商無法履行給付結算義務時,本中心得暫停其興櫃股票櫃檯買賣業務並函報主管機關,同時取消交易,由交易之相對方自行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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