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黃金現貨登錄及買賣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11月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3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073652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6條、第51條條文,自113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2年11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147856號函)

所有條文

  1. 本中心業務規則第三章第十八條至第三十條關於櫃檯買賣證券商之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有關變更買賣申報內容之規定;第五章第六十二條除第二項第三款有關價格及有效期別之規定外、第六十二條之二、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六條至第六十八條有關證券商受託買賣之規定;第六章第七十條、第七十四條至第七十八條有關證券商自行買賣之規定,於黃金現貨之買賣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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