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櫃檯買賣業務服務費及設備使用費收費標準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11月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3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073652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點,自113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2年11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147856號函)

所有條文

  1. 櫃檯買賣證券商每一營業據點依其使用之交易終端機部數按月繳納資訊設備使用費,第一部壹仟柒佰壹拾元整,第二(含)部以上每部參仟伍佰壹拾伍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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