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承銷商詢價圈購配售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9月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9月8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證商業五字第1120004782A號函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自公告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112年9月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3478881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同一圈購人於各證券承銷商之總圈購數量若超過規定之認購數量上限,主辦承銷商應限定各協辦承銷商得配售予該圈購人之配售數量上限,且圈購人及其配偶之認購數量應合併計算,並不得超過單一自然人認購數量上限,但如第二條所訂優先配售對象之認購數量合計,未達詢圈配售數量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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