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8月2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8月2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120067445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條、第4條、第11條至第13條、第15條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2年8月1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3477471號函)

所有條文

  1. 本中心發現或大眾傳播媒體報導上櫃公司有第十一條所述之重大訊息者,經本中心認有必要時,得載明訊息來源及內容通知上櫃公司指派董事長、總經理、發言人或代理發言人於本中心所規定期限內親赴或採視訊方式召開記者會,必要時,亦得以投資人可參與之重大訊息說明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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