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8月1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20383620號令修正發布第8條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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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服務事業應確保金融檢查報告之機密性,其負責人或職員除依法令或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不得閱覽或對執行職務無關之人員洩漏、交付或公開與金融檢查報告全部或部分內容。
法規名稱 |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8月1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20383620號令修正發布第8條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