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8月1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20383620號令修正發布第8條條文 |
所有條文
- 各服務事業之內部稽核實施細則至少應包括下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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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部稽核單位之目的、職權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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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估,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與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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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釐定稽核項目、時間、程序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