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8月1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20383620號令修正發布第8條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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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準則所稱各服務事業,包括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期貨交易所、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證券商、期貨業、證券金融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以下簡稱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信用評等事業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證券或期貨市場服務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