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有關規定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6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062280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6點,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2年6月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138083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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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一點第一項規定於其董事及股東為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或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出售持股而有不宜將持股送交集中保管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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