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6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20005404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174條之3、第174條之4條文(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200054051號令修正公布第14條之4、第14條之5、第178條、第181條之2條文)

所有條文

  1. 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商及第十八條所定之事業應建立財務、業務之內部控制制度。
  2. 主管機關得訂定前項公司或事業內部控制制度之準則。
  3. 第一項之公司或事業,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內部控制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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