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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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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6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20005395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125條之7、第125條之8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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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條
本法施行前,未經申請許可領取營業執照之銀行,或其他經營存放款業務之類似銀行機構,均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期限內,依本法規定,補行辦理設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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