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新興科技資通安全自律規範」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6月2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6月20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120002755號函修正發布第9條條文(中華民國112年6月1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20342047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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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條 (深度偽造之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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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業使用影像視訊方式進行身分驗證應強化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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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業宜定期辦理涵蓋深度偽造認知及防範議題資訊安全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