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受託辦理本國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規定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5月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058666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條附表五,自公告日起施行 |
所有條文
- 外國發行人有下列情事者,本中心得依外募發準則停止其股票公開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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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上櫃公司非因股票於證券交易所上市,經本中心終止其股票櫃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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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興櫃公司非因股票於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本中心上櫃,經本中心終止其股票櫃檯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