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封閉型受益憑證、存託憑證、特別股暨股份註銷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4月2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20008731號函修正發布第2條、第3條、第7條、第15條、第16條、第18條、第23條、第25條及第四章章名、第四章第一節節名;增訂第3條之1、第18條之1條文,自即日起實施 |
所有條文
- 集中保管之特別股所有人,得於發行人訂定之指定期間內,至參加人處申請辦理特別股轉(交)換帳簿劃撥作業;參加人為該特別股之發行人者,其保管劃撥帳戶下登錄專戶之客戶,得逕洽該發行人或其股務代理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