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有價證券信託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4月1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4月11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20007429號函修正發布第8條條文,自112年4月17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參加人依下列程序辦理受託人保管劃撥帳戶之開戶資料變更作業:
    1. 一、受託人申請基本資料變更時,應填具「客戶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書」向參加人申請,參加人審核無誤後,操作「客戶基本資料變更」交易(交易代號146),辦理受託人基本資料變更。
    2. 二、受託人申請信託關係人基本資料或身分別變更、信託關係人新增或刪除時,應填具「信託專戶明細資料建檔申請書」,並檢具異動文件(函文或信託契約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向參加人申請,受託人代表人變更時,應另檢具信託契約影本及同意書。信託關係存續中,受益人由委託人變更為非委託人,或受益人死亡且該受益人享有未領受信託利益而辦理受益人變更時,應另檢具稅務機關有關證明文件。
    3. 三、參加人審核無誤後,依處理類別操作「信託註記及關係人建檔」交易(交易代號540,處理類別4:變更或處理類別3:新增或處理類別5:刪除),辦理信託關係人資料變更,另操作「信託專戶基本資料查詢」交易(交易代號541),列印信託關係人異動查詢單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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