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期貨商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3月29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3月29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輔字第1120000903號函訂定發布全文7條,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20333857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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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屬上市或上櫃之期貨商,已公開發行者應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將永續報告書檔案置於公司網站之連結,申報至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未公開發行者則應依上述時限將永續報告書檔案置於公司網站,未建置公司網站者得置於期貨公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