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應配合辦理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3月2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3月27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20055310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5點,自即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2年3月17日中央銀行台央業字第1120008081號函)

所有條文

  1. 本中心於必要時得另行指定公債期別要求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進行報價,其報價方式由本中心另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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