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3月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3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20380899號令修正發布第44條之9、第44條之21條文

所有條文

  1. 本準則所稱股務,包含下列各項事務:
    1. 一、辦理股東之開戶、股東基本資料變更等事務。
    2. 二、辦理股票之過戶、質權設定、質權解除、掛失、掛失撤銷等之異動登記,以及股票之合併與分割作業。
    3. 三、辦理召開股東會之事項。
    4. 四、辦理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之發放事務。
    5. 五、辦理現金增資股票之事務。
    6. 六、處理有關股票委外印製事項。
    7. 七、處理股東查詢或政府機關規定之相關股務事項。
    8. 八、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核准之股務事項。
回上方